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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签发用地证书
● 签发用地证书
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国土资源部1999年印发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时停止执行。)
3、用地单位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