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报名房地产估价师的考生注意了,目前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已经出来了,那报名入口这些是否已经弄清楚了呢?还不清楚的考生看过来,小编整理了“2023年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3年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一、2023年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点击图片进入-宁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二、2023年宁夏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有注册登录、注册核查、报名信息填报、报名核查、网上缴费等5个步骤。
(一)注册登录
新报考人员应先在网报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时按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并上传预先处理好的电子照片。
没有通过指定工具处理的照片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注册操作将无法完成。报名照片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印制,不按要求提交将影响后续考试正常参考、证书发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二)注册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查看核查结果。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后续的考试报名。核查完成后,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考试报名信息填报。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核查结果为“不通过”:
1、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填报有误、真实性存疑等其他原因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3、证件类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
(三)报名信息填报
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继续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和完善,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网报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身份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身份证件照片;
2、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PDF格式图片上传);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需将上述两份材料合并一张PDF格式图片上传);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5、网报平台或考试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核查
报名核查分为自动核查和人工核查。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报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自动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核查不通过的,需进行人工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须接受人工核查,人工核查一般在线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等待审核。人工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无法在线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或审核部门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院。
(五)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完成后,系统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前再次确认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及选择的科目无误。
三、2023年宁夏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要求
1、考试大纲。2023年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下载。
2、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时,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个月后,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4、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考试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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