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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2017《经营与管理》考前要点: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1.封面(含标题是七项):
三点注意
(1)“封面”的“标题”是其构成要素之一。“标题”应能概括出估价目的,如“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或“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报告”。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的封面标题必须明确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如不是,在指错题中可以算一处错误。
(2)估价作业日期是指该估价项目估价的起止年、月、日,即受理估价委托的年、月、日至出具估价报告的年、月、日,这个估价作业日期要与估价结果报告中的估价作业日期相一致。
(3)七个估价时间概念辨析
1)估价报告开始日期。是指受理估价委托的日期。
2)估价报告完成日期。是指完成估价报告的日期或出具估价报告的日期。
3)估价作业日期。是指从估价报告开始日期到估价报告完成日期的时间段。
4)估价时点。是指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
5)致函日期。是指出具估价报告的日期或估价报告完成日期。
6)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是指自估价报告出具日期起算,使用估价报告不得超过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7)估价责任期。是指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如果估价报告在其应用的有效期内未使用,则估价责任期等同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如果估价报告在其应用的有效期内得到使用,则估价责任期为无期限或者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为止。
2.目录(六项):
估价报告目录部分要与后面的报告内容相匹配。